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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进江小海轮不断发生水上交通事故,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直接影响了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。为规范沿海小型船舶的安全管理,解决其存在的公司管理混乱、船舶技术状况较差、配员不足、船员操作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,江苏海事局自2月16日起,将集中五个月时间对3000总吨以下进入长江航行的所有小型海轮进行专项整治。
据了解,专项整治期间,海事机关将对沿海小型船舶的公司安全管理情况、船舶登记情况、船舶检验情况、船员配备情况等进行专项调查、清理和整顿,对船舶技术状况、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将进行实地查验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船舶,一律予以滞留;发现船员不在船而证书在船的,一律将证书暂扣;对挂靠船舶要求公司加强管理,对挂而不管的船舶要坚决取缔;对无图纸造船、未申请建造检验的船舶,要依法取缔;对航海图书资料及通信设备不全或无法使用的要在开航前进行纠正。
目前,江苏海事局已通知沿江各签证点,严把船舶适航关,对不适航船舶,将一律予以滞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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